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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标     题: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大宁县招生考试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5-05-12
文     号: 大政办函〔2025〕9号 发布日期: 2025-05-28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主 题 词: 招生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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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大宁县招生考试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大政办函〔2025〕9号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县招生考试委员会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招生考试委员会主任,县教体局局长担任招生考试委员会副主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公安局副局长、县委信息化中心、县政府值守中心、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大宁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工科局、县气象局、县网络中心、县供电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县教育体育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大宁一中、大宁二中主要负责人、县教体局副局长兼招考办主任为成员单位。

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办公室主任由曹建山同志兼任。

二、工作职责

(一)县教体局。全面负责招生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做好试卷接送、保管工作;指导考点学校组织开展考试防流行性疾病教育、诚信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安排好在校考生考试期间的食、宿、行;组织监考教师及考务工作人员的考务培训工作,确保招生考试工作顺利实施。

(二)县委信息化中心、县政府值守中心。检查验收保密室建设,确保试题(卷)安全。与教育、公安部门密切配合,派专人参与所有考试试卷的接送、保密工作;负责监督所有考试期间和试卷存放期间的试卷保密。负责做好考试期间值班值守。

(三)县委宣传部、县网络中心。负责规范招生考试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对教体局向新闻媒体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进行把关;监督媒体,坚持正面报道,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如发生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采取有效手段,防止新闻媒体负面炒作。

(四)县发改局。积极支持招生考试的发展与改革,负责招生考试收费标准审核等与本部门相关的各项工作;规范所有考试收费,做到按规定收取。

(五)县工科局、移动、联通、电信公司。负责检修视频监控服务器所使用的网络,确保畅通;检查考点网络接线、电话接线,确保所有考试期间保密室传真信号、考场监控信号能正常上传,实现中央、省、市、县监控视频互联互通;在所有考试期间对大宁一中考点500米以内的基站进行降频处理,达到手机“用不了、传不出”的要求。

(六)县公安局。一是所有考试前2天上午派两名公安人员带警车与县招考办领取试题(卷)人员前往市招考办领取试题(卷),取回试题(卷)后至高考结束期间协同负责试题(卷)保密、安全工作;所有考试结束后派人与县招考办运送试卷人员一同前往市招考办运送试卷。二是所有考试期间派四名巡警负责大宁一中考点安全保卫工作。三是安排交警部门负责从工业园区一期到小冯村移民新区的现场执勤,实行交通管制,除有考试通行证外,所有车辆、三轮禁止通行。四是所有考试期间,所有农用三轮、拖拉机以及无证车辆不得运载高考学生;五是部署专门警力开展无线电信号、设施设备清查行动,负责随时准备处理所有考试期间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七)县财政局。及时下拨所有考试所需各项经费,保证所有考试工作正常运转。负责所有考试期间其他事故突发时的财力保障。

(八)县人社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招生考试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对在所有考试期间发生的涉考人员的违纪行为进行处理。

(九)县住建局。负责对所有考试期间考点周围建筑工地进行监控,并发出停工通知书。大宁一中周围500米以内的所有建筑工地务必于所有考试前一晚6时—所有考试结束时全部停工,所有考试期间中午12时—下午3时、晚上7:00以后必须停工;加强考试期间地震监测,研判地震形势,及时、主动向教育部门通报地震预测情况。

(十)县交通局。所有考试期间,所有客车不得超载,不得晚点,确保农村考生按时到达考点进入考场及往返安全。

(十一)县卫健局。做好高考报名考生的体检工作;所有考试期间为大宁一中考点配备1名副主考,分管流行性疾病常规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理;所有考试期间派两名医护人员、两名疾控专业人员和一辆救护车在大宁一中考点医疗室全天候值班;做好常见疾病药品、防暑降温的物资储备、医务人员的配备。

(十二)县应急管理局。加强应急力量部署备勤,加强对考点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加强执法检查,所有考试前,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以考点学校周边为重点,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考点校园周边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火灾事故;配合教育部门做好考试期间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指导做好地震应急演练工作。

(十三)县审计局。对所有考试的收支进行审计,加强所有考试收费监督,确保“阳光操作”。

(十四)县市场监管局。所有考试前两天至考试结束对大宁一中周边的饭店、餐饮摊点进行食品卫生拉网式检查,以考生和监考人员比较集中的就餐点为重点,对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环境卫生、操作过程卫生、餐饮具清洗消毒等进行监督检查,考试期间每天再进行一次细致检查,及时查处不合格食品;加强对校园周边文具质量管理,杜绝质量不合格学习用品流入市场,对经营者销售考试作弊工具的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做好所有考试期间考生和家长消费维权的服务工作,及时受理消费者的申诉举报,严厉查处各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十五)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大宁分局。负责考点周边噪声源的管控工作,摸清考点和住宿点周边噪声源的分布情况,关停和控制在建工地、娱乐场所噪声源,劝阻燃放爆竹等行为。对突发事件及时控制,防止事态蔓延。所有考试期间实行特别监管,对距考点500米范围内设为禁止噪声排放区域,全天候禁止有关单位及个人使用产生高分贝噪声的各种机器(械)、高音喇叭等。同时,禁止建筑施工、金属切割等产生噪声污染的作业。

(十六)县气象局。负责做好所有考试期间天气预报发布工作,如有雷雨大风、冰雹等天气,及时向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通报。

(十七)县供电公司。一是提前检修大宁一中用电线路和设备,确保所有考试开始前两天至考试结束期间考点和试题(卷)保密室正常供电;二是抽调精兵强将,现场服务,确保考点及周围正常供电和用电安全。

(十八)大宁一中。严把高考、学考考生学籍、考试资格审查关;组织考生认真学习考纪,与考生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教育考生信守承诺;向考生、家长发放《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告知书》,组织开展考试防流行性疾病教育,向考生讲解考点流行性疾病措施、安检程序、个人防护注意事项等,让考生充分知晓相关要求;加强对学生的考前安全教育、心理辅导和心理健康教育,确保考生身心健康;安排好本校考生考试期间的食、宿、行,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考前对考点、考场、通道、门把手、桌椅、宿舍等进行全面环境卫生清洁与通风消杀,尤其要对考场考点空调或电风扇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开展清洁消毒。

(十九)大宁二中。严把中考考生学籍、考试资格审查关;组织考生认真学习考纪,教育考生信守承诺;向考生及家长发放《临汾市招生考试中心致全市中考考生及家长的一封信》,组织开展考试防疫教育,向考生讲解考点防疫措施、安检程序、个人防护注意事项等,让考生充分知晓有关防疫要求;加强对学生的考前心理辅导、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确保考生身心健康;安排好本校考生考试期间的食、宿、行,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为考生充分发挥水平创造安静稳定的环境,确保全县所有考试顺利进行。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12日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大宁县招生考试委员会成员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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