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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标     题: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大宁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4-07-31
文     号: 大政办函〔2024〕40号 发布日期: 2024-09-0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主 题 词: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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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大宁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的通知


大政办函〔2024〕4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持续推动我县营商环境改革攻坚,落实经营主体深化年各项任务,经县政府同意,成立大宁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统筹协调推动营商环境创新提升改革攻坚、经营主体深化年任务落实;统筹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推进营商环境政治监督发现问题、“新官不理旧账”“政策不兑现”等问题自查整改以及“啄木鸟”机制发现问题处置等。

二、组成人员

组  长:许华伟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杨  华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孙石柱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民法院、县发改局、县工信和科技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工商联、县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大宁分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

三、工作机制

(一)专班办公室设在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专班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分管负责人担任。专班实行集中办公,从部分成员单位抽调人员10人左右。专班下设四个工作组,分别为综合组、宣传培训组、指导组、考核评估组。

(二)专班根据需要适时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和协调解决推进营商环境创新提升改革攻坚、经营主体深化年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三)专班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现履职人员进行递补,专班办公室按程序向专班组长汇报。

(四)专班运行时间暂定6个月,到期后,根据工作需要确需继续保留的,按程序报县政府申请延期。不再保留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发展工作专班,《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大宁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专班的通知》(大政办函〔2022〕22号)同时废止。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31日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大宁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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