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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标     题: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大宁县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项目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4-04-23
文     号: 大政办函〔2024〕25号 发布日期: 2024-05-23
主题分类: 其他 主 题 词: 医疗、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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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4年大宁县妇女宫颈癌、乳腺癌

检查项目工作的通知


大政办函〔2024〕25号

各乡镇、县直各相关部门:

 根据临卫妇幼发〔2024〕1号文件精神,为确保2024年全市“两癌”检查项目工作贯彻实施好,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两癌”检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4年5月至6月底,完成我县1000例妇女宫颈癌和500例乳腺癌检查,提高妇女“两癌”的早诊早治率和自我保健意识,进一步提升全县妇女健康水平。

 二、工作安排

 1.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及相关单位要制定计划,组织安排“两癌”检查对象有序进行检查,检查实行提前预约制,各乡镇组织安排好检查对象后由专人负责与县妇幼进行预约对接,分批分次有序开展筛查工作。

 2.细化工作举措。各乡镇组织安排检查对象时,需提前摸排并明确告知适龄妇女2022、2023年已接受过“两癌”检查的,按照要求不再进行检查。

 3.严把各项标准。为杜绝重复检查和年龄(35-64周岁)范围问题,各乡镇组织安排人员时,把握好界限规定,避免出现任何标准问题。

 三、检查对象及要求

 1.全县35-64周岁妇女,优先保障农村妇女、城镇低保妇女。其中,农村妇女检查比例不得低于全年检查任务的80%(800人),城镇妇女不得超过全年检查任务的20%(200人),携带身份证或户口薄在定点检查机构县妇幼接受“两癌”检查。

 2.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将进行不定期通报,请各乡镇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如期完成“两癌”检查工作。

 3.预约检查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预约电话:13935787721、13994033098

    附件:2024年大宁县妇女“两癌”检查任务数.wps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3日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大宁县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项目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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