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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标     题: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大宁县再生水利用重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4-04-03
文     号: 大政办函〔2024〕21号 发布日期: 2024-04-25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主 题 词: 再生水、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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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大宁县再生水利用重点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大政办函〔2024〕21号


各县直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重点城市再生水利用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4〕194号)要求,全力推进我县再生水利用重点工作,进一步提升再生水利用水平,促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大宁县再生水利用重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再生水利用重点工作的部署安排,统筹推进再生水规划、配置、利用、布局等各项任务,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指导再生水利用设施规划建设和运行维护,总结经验做法并及时推广。

二、组成人员

组  长:王志华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任秀红  政府副县长

成  员:刘  磊  县政府办主任

        柴悦青  县发改局副局长

        吴  虹  县财政局局长

        梁海潮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永峰  县住建局局长

        冯海帆  县水利局局长

        贺宝平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杨  华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单河山  市生态环境局大宁分局局长

        罗小龙  县住建综合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住建局局长李永峰兼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现履职人员自行替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动态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三、成员单位职责

县发改局:负责支持引导再生水利用配置相关政策,积极争取国、省再生水利用领域资金支持。

县财政局:负责重点工作市级资金保障,积极配合主管部门争取中央、省级资金支持重点工作,统筹好各渠道资金,加大对再生水利用的支持力度。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配合城市再生水主管部门科学编制再生水专项规划,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行合规性及“一张图”衔接性审查。

县住建局:负责做好建设工程项目再生水管网的配建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将再生水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监督指导再生水取用水管理,配合做好再生水利用相关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做好再生水农田灌溉的指导和宣传工作。

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再生水利用管网、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大宁分局:负责督促污水处理企业和单位达标排放,配合做好再生水利用相关工作。 

县住建综合事务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再生水在城市道路冲洗、洒扫及园林绿化浇灌等方面推广利用工作。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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