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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大宁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组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02-13
文     号: 大政办函〔2023〕3号 发布日期: 2023-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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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大宁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李  栋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房金平  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主任

裴志远  县气象局局长

  成  员:杨云清  县财政局局长

梁海潮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赵彦萍  县民政局局长

高月明  县水利局副局长

贺宝平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冯晓明  县林业局局长

赵彦龙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  鑫  昕水镇镇长

史阳军  三多乡乡长

任晶茹  太德乡乡长

安建军  太古镇镇长

王慧颖  曲峨镇镇长

贺  强  县气象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裴志远同志兼任。

二、主要职责 

各乡镇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按职责分工具体落实,并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密切配合、协调联动、高效快捷的运行机制,确保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顺利开展。

县气象局:负责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统一管理和指导。

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负责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组织和实施。

县财政局:负责人工影响天气的工作经费的预算、划拨。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行政区域内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站点、气象观测站点建设用地的划拨、 审批和人工影响天气引起的次生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收集和提供各类气象灾害损失情况,参与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县水利局:负责收集和提供全县干旱信息及河、淤地坝、水库蓄水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发动和组织广太果农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春季霜冻、夏季冰雹的防御工作;发生灾害时,及时调查上报受灾情况。

县林业局:负责收集和提供旱情、森林火险 (警 )的灾害发生情况。

县公安局:负责协助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组做好炮弹、火箭弹的运输、存储安全,维持炮点附近的治安秩序,以及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

各乡镇:负责协助领导组在本行政区域内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实施。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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