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山西省临汾市大宁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2021003345号-1 网站标识码:141030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大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发布机构: | 索 引 号: | ||
标 题: |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大宁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组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3-02-13 |
文 号: | 大政办函〔2023〕3号 | 发布日期: | 2023-02-2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主 题 词: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大宁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李 栋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房金平 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主任
裴志远 县气象局局长
成 员:杨云清 县财政局局长
梁海潮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赵彦萍 县民政局局长
高月明 县水利局副局长
贺宝平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冯晓明 县林业局局长
赵彦龙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 鑫 昕水镇镇长
史阳军 三多乡乡长
任晶茹 太德乡乡长
安建军 太古镇镇长
王慧颖 曲峨镇镇长
贺 强 县气象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裴志远同志兼任。
二、主要职责
各乡镇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按职责分工具体落实,并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密切配合、协调联动、高效快捷的运行机制,确保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顺利开展。
县气象局:负责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统一管理和指导。
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负责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组织和实施。
县财政局:负责人工影响天气的工作经费的预算、划拨。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行政区域内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站点、气象观测站点建设用地的划拨、 审批和人工影响天气引起的次生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收集和提供各类气象灾害损失情况,参与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县水利局:负责收集和提供全县干旱信息及河、淤地坝、水库蓄水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发动和组织广太果农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春季霜冻、夏季冰雹的防御工作;发生灾害时,及时调查上报受灾情况。
县林业局:负责收集和提供旱情、森林火险 (警 )的灾害发生情况。
县公安局:负责协助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组做好炮弹、火箭弹的运输、存储安全,维持炮点附近的治安秩序,以及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
各乡镇:负责协助领导组在本行政区域内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实施。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3日
主办:山西省临汾市大宁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2021003345号-1 网站标识码:141030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大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