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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充实完善大宁县中小微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成文日期: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2-09-20
主题分类: 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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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加强对中小微企业促进工作的指导、协调,推进全县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人事调整变动情况,县政府决定充实完善大宁县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强对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指导督促各部门落实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任务,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长:王志华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副组长:张鹏华政府副县长

员: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亚平县工信局局长

张双文县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主任

县发改局局长

贺春玉县教科局局长

杨云清县财政局局长

张卫平县人社局局长

梁海潮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贺宝平农业农村局局长

贺丽蓉县文旅局局长

李红宇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房秀丽县统计局局长

单河山市生态环境局大宁分局局长

辛普平县税务局局长

曹靖辉县工商联主席

秦永文中国人民银行大宁县支行副行长

贺园林市银保监分局大宁监管组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张双文同志兼任。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牵头研究提出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工作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召集,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领导小组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单位。

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主动研究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相关建议;加强协调配合、沟通联络和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工作。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91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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