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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大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组的通知 成文日期: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2-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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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确保大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大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及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一、领导组成员

  长:樊  宇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李  栋  政府副县长

成  员:聂宏鹏  农业农村局局长

杨云清  财政局局长

李红宇  市场监管局局长

吴  虹  发改局局长

王亚平  工信局局长

曹红斌  畜牧中心主任

房金平  现代农业发展中心主任

李  强  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主任

杨  瑜  昕水镇镇长

        王慧颖  曲峨镇镇长

        任晶茹  太德乡乡长

史阳军  三多乡乡长

        安建军  太古镇镇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聂宏鹏同志兼任。

二、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落实县级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负责初级农产品(含水果产品、水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度工作计划和监测计划;参与制定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机制,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的监管,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申报与管理;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机制,并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协调配合与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承担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和管部门履行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财政局: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各项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农产品质量安全财政投入满足监管工作需要,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治理及农产品安全的评价性检验检测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和保障。

发改局:负责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主体功能区规划依法审核农产品检验检测和信息技术的发展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负责组织储备粮油的质量安全管理;负责对粮食经营者收购、储存活动中的粮食质量及其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陈化粮销售处理的监督管理。

工信局:负责落实关于促进农产品流通发展的规划和各项政策;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农产品监督管理。

市场监管局:负责农产品加工、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的农产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协同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开展农产品的安全风险评估、预警以及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注册登记工作,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行为。负责农产品包装材料、容器、农产品生产经营工具等农产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组织对农产品相关产品质量的专项整治,查处生产假冒伪劣、不符合标准和有毒有害农产品相关产品的违法行为。

畜牧中心:负责从养殖环节到畜、禽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负责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等工作;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防疫的监管;负责兽用药品、生物制品、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使用的监督管理;建立畜产品安全追溯机制,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协调配合与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现代农业发展中心主要负责全县水果从种植环节到果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果安全生产及地方标准制修订;负责水果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指导和推广;督促指导检查相关水果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建立生产记录。参与水果适宜生产区域、禁止生产区域划定和调整;参与相应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无公害农产品产地保护。

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负责本辖区内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调查处理中的技术鉴定;承担全县农产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农产品监督抽样检验、委托检验和咨询服务等工作;承担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任务,承担本辖区内的农产品速测以及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本辖区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应认真组织贯彻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防止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协助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做好辖区内农产品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做好对辖区内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各成员单位除完成所属职责外,还承担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2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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