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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宁县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2022-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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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大宁县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228      

此件公开发布

大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创建活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我县创建省农产品安全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建立大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县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研究制定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推动部门沟通和协作,细化职责任务分工,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完善服务体系,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机制;督促、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落实,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综合检验检测中心、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组成。联席会议由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召集人,创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领导小组中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部门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设立联席会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由农业农村局局长聂宏鹏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职联络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研究部署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相关工作,组织对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政策性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建议;组织拟订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规划、计划并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审定;承担联席会议会务和成员单位日常联络工作;负责联席会议相关材料的整理并形成会议纪要;负责编印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或简报;协调督促有关单位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承担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下,由召集人主持召开,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不定期召开。

(二)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可不定期召集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络员会议,研究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问题。

(三)各成员单位原则上每半年向联席会议报告一次工作情况,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

(四)各成员单位每月定期向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息,加强信息沟通。

(五)定期不定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联合督查,各成员单位可自行开展工作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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