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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标     题: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恢复成立大宁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和12个专项应急指挥部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5-08-05
文     号: ​大政办发〔2025〕29号 发布日期: 2025-11-27
主题分类: 其他 主 题 词: 应急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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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政办发〔2025〕29号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恢复成立大宁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和12个专项应急指挥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县人民政府决定恢复大宁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和12个专项应急指挥部,分别负责相应类别突发事件的防范治理和应对处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

总   指   挥: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总指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 总 指  挥:县政府各副县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分管负责人,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体局、县工科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大宁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县融媒体中心、团县委、县红十字会、县气象局、大宁公路管理段、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宁监管支局、大宁县人民武装部军事科、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国网大宁供电公司、大宁移动公司、大宁联通公司、大宁电信公司主要负责人。

总指挥部主要职责:加挂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牌子,统筹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灾害防治、事故防范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一领导全县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防范和应对工作,统筹制定全县防灾减灾救灾政策措施、总体预案、发展规划,统筹推进综合减灾工作和防灾减灾救灾工程项目建设;组织实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调查与评估,研究解决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等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开展全县自然灾害受灾群众救助工作、防灾减灾救灾科普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研究决定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兼任。

总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督促落实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决策部署;负责协调各有关单位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能力建设,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评估常态化工作,协调落实综合减灾工作;指导协调自然灾害救灾工作,收集、汇总、评估、核定灾情;负责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信息收集、统计和发布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各专项指挥部应急准备工作,负责协调组织各方力量有序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承担与山西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山西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临汾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临汾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等指挥机构联络工作,指导综合性救援队伍和社会救援力量建设工作,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各专项指挥部应急管理工作。

二、专项应急指挥部

专项指挥部统筹协调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应急救援工作的决策部署,指导行业领域加强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全过程管理,督促指挥部办公室做好各项工作。

(一)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县政府分管气象工作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气象局、县应急管理局、大宁县人民武装部军事科、武警中队主要负责人

成    员: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体局、县工科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大宁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气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宁监管支局、大宁县人民武装部军事科、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大宁公路管理段、国网大宁供电公司、大宁移动公司、大宁联通公司、大宁电信公司分管负责人。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气象灾害防范治理工作,制定气象灾害防范治理总体规划、重要措施,指导协调气象灾害风险防控、监测预警、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组织指挥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县级层面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级别并组织落实响应措施,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气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大宁县气象灾害专项应急预案,开展气象灾害风险防控和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桌面推演、实战演练等应对气象灾害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气象灾害救援行动,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推进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气象灾害信息,指导各乡镇气象灾害应对等工作。

(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县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工作、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应急管理局、县工科局、县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负责人

成    员: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科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大宁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宁监管支局、大宁县人民武装部军事科、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大宁公路管理段、国网大宁供电公司、大宁移动公司、大宁联通公司、大宁电信公司分管负责人。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安全生产重要措施、总体规划,组织指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县工科局主要负责人兼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大宁县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组织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等应对生产安全事故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行动,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协调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对生产安全事故和典型事故进行挂牌督办,报告和发布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指导各乡镇生产安全事故应对等工作。

(三)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县政府分管交通运输工作、公安工作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宁公路管理段主要负责人

成    员: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宁公路管理段、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体局、县工科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大宁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气象局、大宁邮政分公司分管负责人。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交通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交通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交通安全总体规划、重要措施,指导协调交通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组织指挥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主要负责人兼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大宁县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组织交通安全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等应对交通事故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交通事故救援行动,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做好交通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交通事故信息,指导各乡镇做好交通事故应对等工作。

(四)文化旅游事故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县政府分管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

成    员: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网信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分管负责人。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文化旅游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文化旅游事故防范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文化旅游安全总体规划、重要措施,组织指挥文化旅游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文化旅游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文化旅游事故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文化旅游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文化和旅游局主要负责人兼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文化旅游事故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大宁县文化旅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组织文化旅游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等应对文化旅游事故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文化旅游事故救援行动,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文化旅游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做好文化旅游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文化旅游事故信息,指导各乡镇做好文化旅游事故应对等工作。

(五)校园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县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教体局、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

成    员: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网信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体局、县工科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县外事办、县文化和旅游局、县统计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残联、县气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宁监管支局、大宁公路管理段、大宁县人民武装部军事科、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分管负责人。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校园安全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校园安全总体规划、重要措施,组织指挥校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校园安全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校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校园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教体局主要负责人兼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校园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大宁县校园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组织校园安全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等应对校园安全事故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校园安全事故救援行动,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校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做好校园安全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校园安全事故信息,指导各乡镇做好校园安全事故应对等工作。

(六)城乡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县政府分管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城市管理工作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

成    员: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体局、县工科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气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宁监管支局、大宁县人民武装部军事科、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国网大宁供电公司分管负责人。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城乡建设、市政施工和运营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城乡建设、市政施工和运营安全事故防范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城乡建设、市政施工和运营安全总体规划、重要措施,组织指挥城乡建设、市政施工和运营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城乡建设、市政施工和运营安全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城乡建设、市政施工和运营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城乡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兼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城乡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大宁县城乡建设、市政施工和运营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城乡建设、市政施工和运营安全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等应对城乡建设、市政施工和运营安全事故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城乡建设、市政施工和运营安全事故救援行动,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城乡建设、市政施工和运营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做好城乡建设、市政施工和运营安全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城乡建设、市政施工和运营安全事故信息,指导各乡镇做好城乡建设、市政施工和运营安全事故应对等工作。

(七)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县政府分管市场监管工作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

成    员: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大宁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科局、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国网大宁供电公司分管负责人。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特种设备事故防范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总体规划、重要措施,组织指挥特种设备事故应对工作,指导协调特种设备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兼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大宁县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组织特种设备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等应对特种设备事故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特种设备事故救援行动,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做好特种设备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特种设备事故信息,指导各乡镇做好特种设备事故应对等工作。

(八)生态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县政府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市生态环境局大宁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大宁县人民武装部军事科、武警中队主要负责人

成    员:县委宣传部、市生态环境局大宁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科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教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外事办、县融媒体中心、县气象局、大宁县人民武装部军事科、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国网大宁供电公司分管负责人。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生态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生态环境事件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生态环境安全总体规划、重要措施,组织指挥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生态环境事件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生态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大宁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生态环境局大宁分局主要负责人兼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生态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大宁县生态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组织生态环境污染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等应对生态环境事件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生态环境事件救援行动,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调组织生态环境事件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生态环境事件信息,指导各乡镇做好生态环境事件应对等工作。

(九)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县政府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应急管理局、大宁县人民武装部军事科、武警中队主要负责人

成    员: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网信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体局、县工科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大宁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外事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红十字会、大宁县人民武装部军事科、武警中队、大宁公路管理段分管负责人。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公共卫生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急性中毒等公共卫生安全防范控制工作,制定公共卫生安全总体规划、重要措施,组织指挥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县级层面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级别并组织落实响应措施,颁布临时规定,依法实施管理、限制等措施,指导协调公共卫生事件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主任由卫生健康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兼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大宁县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防范治理工作,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等应对公共卫生事件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公共卫生事件灭消行动,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调组织公共卫生事件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指导各乡镇做好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等工作。

(十)市场监管事件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县政府分管市场监管工作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

成    员: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网信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科局、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大宁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大宁公路管理段分管负责人。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和疫苗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疫苗安全防范控制工作,制定食品药品、疫苗安全总体规划、重要措施,组织指挥市场监管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县级层面市场监管事件响应级别并组织落实响应措施,颁布临时规定,依法实施管理、限制等措施,指导协调市场监管事件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市场监管事件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市场监管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兼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市场监管事件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大宁县市场监管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组织食品药品安全和疫苗安全监测预警和防范治理工作,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等应对市场监管事件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市场监管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市场监管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调组织市场监管事件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市场监管事件信息,指导各乡镇做好市场监管事件应对等工作。

(十一)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县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大宁县人民武装部军事科、武警中队主要负责人

成    员: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大宁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大宁邮政分公司、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宁监管支局、大宁公路管理段、大宁县人民武装部军事科、武警中队分管负责人。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动物疫情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动物疫情防范控制工作,制定动物疫情防范控制总体规划、重要措施,组织指挥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县级层面动物疫情响应级别并组织落实响应措施,颁布临时规定,依法实施管理、限制等措施,指导协调动物疫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兼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大宁县动物疫情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动物疫情监测预警和防范治理工作,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等应对动物疫情事件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动物疫情控制、扑灭行动,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协调组织动物疫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动物疫情信息,指导各乡镇做好动物疫情应对等工作。

(十二)社会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县政府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公安局分管负责人,县应急管理局、大宁县人民武装部军事科、武警中队主要负责人

成    员: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网信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科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大宁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局、县司法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外事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信访局、县融媒体中心、大宁邮政分公司、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宁监管支局、大宁县人民武装部军事科、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大宁公路管理段、人民银行大宁县支行、大宁移动公司、大宁联通公司、大宁电信公司、国网大宁供电公司分管负责人。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社会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社会安全事件防控工作,制定社会安全事件总体规划、重要措施,组织指挥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县级层面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响应级别并组织落实响应措施,颁布临时规定,依法实施管理、限制等措施,指导协调社会安全事件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社会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分管负责人兼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社会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大宁县社会安全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组织社会安全事件调查监测和防范化解工作,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等应对社会安全事件专项训练,协调各方力量参加社会安全事件平息行动,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调组织社会安全事件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社会安全事件信息,指导各乡镇做好社会安全事件应对等工作。

2025年7月8日以大政办函〔2025〕10号文件恢复成立的大宁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指挥部和大宁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及7月31日以大政办函〔2025〕13号文件恢复成立的大宁县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和大宁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与上述12个专项指挥部同为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下设的专项应急指挥部。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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