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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标     题: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宁县“四水四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5-07-04
文     号: 大政办发〔2025〕25号 发布日期: 2025-07-25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主 题 词: 四水四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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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宁县“四水四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政办发〔2025〕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大宁县“四水四定”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4日    

大宁县“四水四定”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落实关于“四水四定”的决策部署,深化细化实化《临汾市“四水四定”实施方案》各项措施任务,坚决打好“四水四定”主动战,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理思路和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加快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打好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战,推动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为全县高质量发展全面提质提速提供有力水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是量水而行、节水优先。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合理规划人口、城市和产业发展,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低效向节约集约转变。二是生态为要、绿色发展。坚持生态优良、生产低碳、生活宜居导向,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坚定走绿色、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之路。三是整体布局、重点突破。突出布局优化、边界管控、产业调整、效率提升等关键环节,制定对策措施、谋划重点项目,共同推进发展格局向人水和谐、产城融合转变。四是统筹谋划、协同推进。推进区域内产业合理分工、资源优化配置、优势互补互促、经济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上下齐心、协力推进。

三、建设目标

到2025年底,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水资源管控体系基本建立;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1386万立方米以内,其中,地下水开采量控制在420万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0.5%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3;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河流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地下水超采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四、重点任务

(一)坚持以水定人定城,优化城镇空间格局

1.强化城镇开发边界管控。以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科学设定县城功能定位,合理规划人口发展规模、县城空间结构,严格控制人均城镇用地面积,合理确定城镇发展规模。到2025年,全县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41.98平方米以上。(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住建局、发改局、各乡镇)

2.推进城区生活节水。将系统性节水贯穿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落实城市节水各项基础管理制度,推进城镇节水改造。结合海绵城市建设,提高雨水资源利用水平。抓好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与改造,城镇绿化与环卫用水尽量使用再生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构建城镇良性水循环系统,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循序利用。2025年,巩固节水型城市建设成果,全部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责任单位:住建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水利局、市场监管局)

3.提高城市节水能力。优化公共供水管网改造建设方案,持续推进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大幅降低供水管网漏损。公共机构积极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提高节水器具使用率,新建公共建筑必须安装节水器具。开展节水型小区(社区)、节水型校园、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等建设,推广实施合同节水。推动城镇居民家庭节水,普及推广节水型器具。2025年,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牵头单位:水利局、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大宁分局;配合单位:各乡镇)

(二)强化以水定产,构建节水型产业体系

4.实施工业节水增效。开展以节水为重点的绿色高质量转型升级和循环化改造,提高水资源重复利用率。严格控制高耗水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推动高耗水企业向水资源条件允许的工业园区集中,进一步推进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工作。加快现有企业和园区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促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等集成优化。大力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鼓励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和废污水回用改造,重点用水企业依法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探索开展用水审计及重点行业水效对标工作。2025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5%。(牵头单位:工信局、水利局;配合单位:产业集聚区)

5.推进农业节水领跑。严格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新增农业灌溉面积,优化种植结构,努力打造现代高效节水农业示范区。加快大中型灌区节水配套和现代化升级改造,分区域规模化推进高效节水灌溉。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田间节水设施配套建设力度。禁止大水漫灌,加快以喷灌、微灌、管灌和渠道防渗为主的农业节水工程建设。农业灌溉有效率提高到63%,把高效节水灌溉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开展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推进灌溉试验及成果转化。推动实施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水利局;配合单位:各乡镇)

6.加强节水技术推广应用。围绕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智慧节水灌溉、水肥高效利用、再生水利用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节水措施中的推广应用。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开展重点取用水户水平衡测试及水效对标,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及再生水回用改造。(牵头单位: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工信局;配合单位:产业集聚区)

(三)落实以水定地,促进水土资源协调

7.合理布局农业发展。科学规划农业发展布局,合理确定耕地灌溉面积,在不突破耕地保护目标的前提下,违规开发新增灌溉面积有序退出,建立灌溉面积动态核查机制。2025年,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在170万立方米以内。(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各乡镇)

8.推动河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推进河流生态保护修复;强化湿地资源保护与修复,推进河流生态廊道建设,提高岸带植被覆盖率;推进流域生态综合治理。推进母亲河复苏,按照母亲河复苏行动“一河一策”方案和年度目标任务,全面落实生态流量管理措施,确保昕水河流生态流量达到年度目标要求;加快推动昕水河、义亭河复苏行动,2025年完成昕水河(古乡至道教村)段河道防洪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治理项目建设任务。(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市环境保护局大宁分局;配合单位:各乡镇)

(四)优化配置格局,增强水安全保障能力

9.加强非常规水配置利用。调整改善全县供用水结构,全面实施地下水关井压采,逐步压减地下水开采量;严格生态流量管控,保障基本生态用水;将非常规水源配置利用情况纳入考核。推动形成高效利用黄河水、有序取用地表水、保障河流生态水、涵养保护地下水、鼓励使用非常规水的用水格局。对具备再生水利用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建设项目,强化水资源论证审批,严控新增取水许可。(牵头单位: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大宁分局;配合单位:住建局、工信局、各乡镇)

10.完善现代水网体系建设。加快编制审批县级水网规划,做好国家、省、市、县水网衔接。明确重点任务,加快推进胡城等4座水库和县域水网配套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昕水、曲峨2个乡镇10个村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有效提升全县规模化供水率。重点保障城乡用水刚性需求,建设“互联网+城乡供水”工程,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均等化,提升供水安全保障水平。(牵头单位:水利局;配合单位:各乡镇)

(五)执行刚性约束,加强取水用水管控

11.严把水资源论证关口。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及重大产业政策时,应当与水资源条件相适应,并进行科学论证。工业、农业、自然资源开发等专项规划,涉及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应当进行规划水资源论证。未经论证或经论证不符合控制指标的,审批机关不得批准该项目。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对未经论证或者经论证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审批,已办理取水许可的用水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水资源用途。(牵头单位: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水利局;配合单位:行政审批局)

12.加大取用水精细化管理水平。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用水总量控制,优化水资源配置,提高用水效率,发挥计划用水约束作用,实现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单位计划用水管理全覆盖。严格落实国家强制性用水定额管理制度,执行国家高耗水工业和服务业强制性用水定额,新增取用水项目实施节水评价。(牵头单位:水利局、发改局;配合单位:住建局、工信局)

13.完善水资源监控体系。完善水资源监测体系,强化用水监管,开展取水巡查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取水行为。推动水资源监测监管平台建设,加强信息共享,强化水资源预报预警能力。积极推进取水口取水在线监测计量设施安装及提升改造应用,在线监测数据统一纳入水资源监管系统。(牵头单位:水利局;配合单位:工信局、各乡镇)

(六)推动改革创新,完善管理体制机制

14.全面深化用水权改革。实行工业用水权有偿取得,规范有偿使用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积极培育水权交易市场,建立用水权回购、收储、调控等交易和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直接参与节水工程建设及运行养护。(牵头单位:水利局;配合单位:财政局、各乡镇)

15.推进节水机制创新。深化水资源税改革,将城市生活、工业公共供水管网计税环节由末端征税改为取水端征收。推动落实节水税收优惠政策,完善水资源税收入分配和落实节约用水奖惩机制,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给予奖励。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督察、跨部门等联动执法机制。(牵头单位:水利局、税务局、财政局;配合单位:公安局、法院、检察院)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四水四定”主体责任,加强对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结合各自职能,细化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

(二)完善财税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重点支持水资源优化配置、农业节水灌溉、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水资源节约保护、节水载体创建、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等。完善价格、投资等政策,落实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政策,推广节水贷。对节水工作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及个人予以奖励。各级政府要拓宽渠道加大资金投入,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科技支撑。坚持需求牵引、应用至上,加强取用水精准计量,推进在线计量设施建设。强化数字赋能,整合相关信息系统和信息资源,完善水资源管理信息基础设施,有效提升业务应用智能化水平。

(四)健全机制体制。将落实“四水四定”制度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不断深化完善水权市场化改革和水价机制改革,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建立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加强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推动建立取用水单位和个人诚信体系,提升社会公共水资源保护意识。

相关解读:【图解】《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宁县“四水四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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