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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标     题: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宁县组织回收处理(置)废弃农用反光膜农(兽)药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5-05-09
文     号: 大政办发〔2025〕14号 发布日期: 2025-05-29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主 题 词: 农用反光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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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宁县组织回收处理(置)废弃农用反光膜

农(兽)药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政办发〔2025〕14号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大宁县组织回收处理(置)废弃农用反光膜农(兽)药瓶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9日


大宁县组织回收处理(置)废弃农用反光膜
农(兽)药瓶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力度,切实防范和阻断废弃农资对果园田间和生活环境的污染,优化全县农业生产环境,打响绿色农业品牌,提升果蔬品质档次,提高农业产出效益,回应社会各界对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现象治理的关切,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启动废弃农用反光膜和农(兽)药瓶回收处理(置)工作。

一、宣传发动摸清底数

果蔬产业是全县农村的主导产业,是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当家产业。对回收废弃反光膜和农(兽)药瓶工作,全县要层层发动,上下联动,组织广大果农在秋冬时节,集中时间和人力对果园、沟畔、沟渠、村头、路旁,进行地毯式清理回收,并及时送交到回收站点。

经反复考察核实,全县现有7万亩苹果园,其中幼园约2万亩,铺设反光膜果园约5万亩,每亩果园平均产生废弃反光膜15斤,年均产生废弃反光膜约在75万斤(375吨);果蔬粮田面积22万亩(粮田15万亩,果园7万亩),预测年产废弃农(兽)药瓶6万斤(30吨)。

二、设点回收财政补助

根据果蔬生产实际,全县规划布设废弃反光膜农(兽)药瓶回收点15个、定点集存库1个。回收站点由再生处理和无害化处置合作厂家,采购配置专用打包机台。

为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对废弃反光膜和农(兽)药瓶的回收,县财政给予奖补。

1.废弃反光膜回收补贴:

对废弃反光膜回收,县财政给予奖补1元/斤。(其中,果农回收0.5元/斤,回收点整理费用0.3元/斤,厂家运输费0.2元/斤)。全县每年回收反光膜按75万斤(375吨)核计,每年县财政需预算补贴回收费60万元(0.8元/斤)、运费15万(0.2元/斤),共计75万元。

2.农(兽)药瓶回收补贴:

对农(兽)药瓶回收,县财政给予奖补5.5元/斤(其中果农补贴2.5元/斤,回收点2元/斤,厂家打包租库转运1元/斤)。全县回收量保底以6万斤(30吨)核计,每年财政需预算回收资金33万元(5.5元/斤)。

三、定点处理(置)经费包干

本着“就近优选、定点处理(置)、运处监管、经费包干”的原则,签约委托有资质的专业企业,对废弃反光膜进行拉运处理,对废弃农(兽)药瓶专运处置。

1.废弃反光膜处理费:33万元/年(共计375吨,880元/吨)。

2.农药瓶特运和处置费36万元/年(特种车运输费2000元/吨、处理费10000元/吨)。

两项共计需财政补贴运输、处理费69万元/年。

对废弃反光膜和农(兽)药瓶的回收、运输、处理(置)费用,由县财政纳入年度预算,每年共补贴费用177万元。

四、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1.回收网点先行垫付资金进行回收,据实建立好台账,并保存2年以上。

2.果农送交废弃膜瓶后,回收点要严把质量,并据实开具过磅收据,注明品种、数量、金额。

3.设点回收的乡镇,确定副职分管此项工作,并安排专人管理回收点和对回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4.县财政局会同农业农村局,每年12月底以前,对各回收站点的回收台账和签约定点处理(置)厂家的回收台账进行核对后,及早拨付奖补资金。

五、行政推动县企合作

1.县农业农村局:为废弃反光膜和农(兽)瓶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废弃农膜回收统计工作,建立回收台账、登记回收所需的费用等;对宣传发动、厂家遴选、乡村协调、回收组织、检查考核、打包外运、处理(置)监督、费用申拨等具体工作负全责。建立健全废弃反光膜和农(兽)药瓶回收体系,主导我县委托第三方回收废弃反光膜和农(兽)药瓶工作。

2.各):各乡(镇)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对本辖区的群众动员、回收协调、检查督促等工作负主要责任,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药包装废弃物、废弃农膜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督促本行政区域内废弃反光膜和农(兽)药瓶站、点的具体回收工作及台账登记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药、农膜使用大户(专业合作社等)的核查、使用量核定工作,及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鼓励农户及网格员及时回收废弃反光膜和农(兽)药瓶,严禁乱扔、乱丢。

3.县财政局负责编制废弃反光膜和农(兽)瓶专项回收处理(置)资金的年度预算,并对资金的拨付、使用进行监控。

4.县审计局负责对废弃反光膜和农(兽)药瓶回收处理(置)专项资金的规范使用进行审计监督。

5.第三方合作企业负责对回收点人员选定、质量检查、调车装运、无害化处理(置),负责县域内农药瓶的集中转运、分类贮存及无害化处理,运输环节须采用防渗漏专用车辆。对县域内废弃反光膜和农(兽)药瓶的回收率负主要责任,落实便捷高效的多元化处置方式。全县废弃农膜回收率90%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覆盖率达92%,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宁县组织回收处理(置)废弃农用反光膜农(兽)药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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