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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宁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4-04-30
文     号: 大政办发〔2024〕12号 发布日期: 2024-06-06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主 题 词: 地质灾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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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宁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大政办发〔2024〕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大宁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宁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4年度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大宁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指示,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以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健全完善群测群防体系,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加大地质灾害治理和应急处置力度,搞好宣传培训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全面提高我县地质灾害防治水平,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对人民生命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治灾、减灾意识,尽最大可能地防止、减轻灾害所造成的损失。

(二)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综合治理、量力而行、分阶段实施的原则

根据地质灾害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全面规划调查评价、监测预警、排危除险、工程治理、应急能力建设和科学技术支撑工作,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将防治重点部署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直接或潜在威胁的区域,优先部署调查评价和监测预警工作,有针对性的继续开展排危除险、工程治理、应急能力建设和科学技术支撑工作。

(三)坚持属地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

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主体,相关部门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协同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引发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将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四)坚持谁引发、谁治理、谁负责的原则

对诱发地质灾害的人为工程活动,要加强监督管理,对一切可能导致重大地质灾害的违规工程活动,要坚决予以制止,督促工程建设单位采取有效的预防保护措施;对已发生和造成危害的,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治理。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项目建设的,项目建设单位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对评估结果进行充分应用,使全县因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坚持地质灾害防治与社会经济发展同步协调推进的原则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十九届五中全会报告中提到要“提升自然灾害防御工程标准”“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两次提到地灾防治工作,足以说明党中央高度重视地灾防治工作。“十四五”期间,我县将大力拓展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推进城镇化进程和乡村振兴建设,完善配套设施,继续完善运输通道,推进普通干线公路升级改造及重要县乡公路改造和旅游公路建设,将使地质灾害风险大大增强,本来脆弱的地质环境面临新的考验,只有加强科技应用、信息共享、群测群防,才能应对新形势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要求。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实施我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计划开展

自然资源局应会同应急管理局、气象局、水利局等部门进行年度地质灾害趋势会商,研判地质灾害发展变化趋势,科学确定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时段与重点区域,提出针对性防治措施,科学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周密部署防治工作。

各乡镇、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防治方案。大力开展隐患点群测群防员全员培训,进一步提高监测监控、预警预报和履职尽责能力。组织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一次综合地质灾害应急演练;结合每个隐患点实际,开展以避险为主的应急避险演练,提高各职能部门指挥决策、协同配合、应急处置和后勤保障能力,提高广大群众对应急防灾预案的认识程度。

(二)加强巡查排查,及时发现并有效预报地质灾害隐患,密切关注重大隐患点的变化情况,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各乡镇、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统一安排,组织力量对全县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在汛期来临之前,全面完成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逐点落实防灾措施。

会同气象局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及时提供雨情预报信息;构建信息共享平台,建立监测预报和预警联动。运用电视、网络、手机、农村大喇叭等手段构建面向公众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发布平台,大力完善群众性和专业性相结合的监测预防机制。针对各重大隐患点的变化情况,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四、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根据全县地质灾害详查成果和《大宁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大宁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共82处,按险情划分:大型3处,占总数的3.66%,中型1处,占总数的1.22%,小型78处,占总数的95.12%。重点对象:

1、209国道大宁段部分路段的土石崖

2、全县县乡公路的土石崖

3、全县乡村公路的土石崖

4、荷叶沟边坡

5、向阳沟-永乐沟边坡

6、朝阳沟、外贸沟、幸福沟两侧边坡

7、翠微沟、义亭沟、安乐沟两侧边坡

8、党校北、桥沟、水门子、窑圪崂、北崖底、北寨坡两侧边坡

9、五一社沟两侧边坡

10、西关麻角坡边坡

11、东关瓦窑坡边坡

12、西城坡边坡

13、全县各自然村靠山崖边坡受威胁住户区域

五、防治措施

(一)监测预警。要加强群测群防网络以及相关制度建设,充分发挥群众的相互监测以及监测责任人的监测作用,做到随时监测、随时上报。县气象局、县自然资源局要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加强联合监测预报预警,及时发布临灾预警信息。当本地有三级以上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时,各乡镇应及时做好应急防范工作。

(二)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在冰雪融冻期、汛期两个重要时段,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降水趋势和地震短临预测预报意见,扎实做好隐患排查、巡查、核查,要加强排查黄土区、旅游区、交通干线、工矿施工区以及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居民区、学校、医院等人口聚集区。特别是对高陡边坡要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严格执行“坡要到顶、沟要到头”总要求,对排查出的高陡边坡隐患,每处都要科学制定防灾措施。

(三)做好地质灾害评估。各类建设项目在办理用地手续之前都必须按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从源头上防止形成地质灾害隐患。各乡镇以及县交通、水利、文旅、住建等部门要主动做好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四)做好应急避险。要加强对各隐患点的监测,遇到持续强降雨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时,各乡镇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的群众及时撤离避险,并妥善安置生产生活,直到评估危害解除后返回。

 (五)做好搬迁避灾。加强地质灾害隐患区域内群众搬迁工作,搬迁补助指标要优先向这部分人倾斜,从根本上消除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威胁。

 (六)搞好工程治理。县自然资源局要积极争取省、市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对我县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工程治理。

六、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要提高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认识,按照国务院、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成立防治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落实责任、监管到位

按照国家和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的有关规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政府领导、行业监管、责任单位具体实施的管理体制,县政府要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与各村委签订《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书》,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的一把手为本辖区、本行业地质灾害防治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加大监管力度,具体责任人要明确任务,工作到位,做到监管不留真空,防治不留死角。

(三)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应结合各自实际,编制本辖区、本部门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方案要针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发育分布特征,确定防灾重点,制定具体的防灾措施,落实责任人和监测人。

(四)加强地质灾害防灾知识宣传培训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单位,应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础知识,不断地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地质灾害的防灾意识,提高防灾抗灾能力。

(五)完善制度、加大执法力度

继续推行地质灾害防灾责任制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制度、地质灾害调查制度、地质灾害预报制度、地质灾害限期防治制度、汛期三查制度、险情巡视制度、值班制度、灾情速报制度、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和建设工程与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三同时等制度。

加强执法检查和行政监察,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诱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要依法追究责任。

(六)强化责任追究和奖励制度

对没有按规定履行职责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将视其情节,追究相关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为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人民政府将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好各部门的协作,县政府成立大宁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要求各乡镇、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鹏华   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  磊   政府办公室主任

梁海潮   自然资源局局长

            杨东明   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李永峰   住建局局长

吴  虹   财政局局长

            贺春玉   教科局局长

            韩宝林   发改局局长

            赵彦龙   公安局副局长

            侯永刚   交通运输局局长

            裴志远   气象局局长

            冯海帆   水利局局长

            贺丽蓉   文旅局局长

            宋蒲星   公路段段长

            张  鑫   昕水镇镇长

王慧颖   曲峨镇镇长

任鸿澎   太古镇镇长

            任晶茹   太德乡乡长

            马晓东   三多乡乡长

            白雪峰   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副队长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和协调各乡镇及有关部门的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共同作好全县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最大限度的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相关解读:【图解】《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宁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宁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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