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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标     题: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大宁县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12-19
文     号: 大政办发〔2023〕67号 发布日期: 2024-01-10
主题分类: 其他 主 题 词: 野生动植物、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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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政办发〔202367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大宁县野生动植物保护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对全县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领导,全面禁止非法猎捕盗采交易食用野生动植物,形成联合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的执法合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大宁县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统筹做好全县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县人民政府建立大宁县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副县长任总召集人,县林业局局长任召集人,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网信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大宁分局、县交通局、县卫体局、县教科局、县工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邮政公司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分别确定1名分管领导为固定成员,1名业务股长为联络人,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并及时报备联席会议办公室。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林业局主要负责人担任。

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根据要求制订年度工作计划;研究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做好会议筹备工作;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落实联席会议决定;汇总并通报各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职责

协调解决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处置、防疫、补偿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开展对非法猎捕盗采、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植物的联合执法,通过信息互通、科研协作和平台共享等方式,实现各环节、全链条、全方位、无缝隙监管。

三、工作制度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报召集人审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和形式,由召集人或者召集人委托成员召集,会议具体内容应提前通知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相关单位。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县政府研究。

    四、部门职责

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按照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权威信息开展宣传报道。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舆论引导工作。

委政法委:负责将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与扫黑除恶斗争自然资源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推进,把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作为平安大宁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平安建设工作考核,加强督促指导,推进落实领导责任制。

县委网信办:配合做好网上相关内容清理,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违规网站平台、账号。配合做好网上宣传和其他相关工作。

县发改局:积极对接上级发改部门,争取对符合条件的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予以支持。

县财政局:负责筹集、拨付野生动植物保护、监测等经费,健全财政保障机制,指导各单位做好绩效管理工作。

县公安局:协助建立网络打击非法交易联盟平台,加强对电子商务、快递物流、社交媒体等的监管力度;负责清理非法持有的猎枪及弹药;依法打击在禁猎期、禁猎区和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非法狩猎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杀害、采伐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和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县司法局:负责推进涉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指导。

县林业局:按照县政府决策部署,研究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重大问题和总体工作计划,统筹协调有关工作;抓好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研究拟定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政策措施;组织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重大政策调研;推动部门间协作配合。

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非林区珍稀濒危野生植物生长环境巡护值守,会同林业部门对野生植物人工培育和经营利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按职责分工依法查处非法采集、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案件,协调鉴定罚没标本,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一线执法人员的培训,依法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检疫检验。

县水利局:抓好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水生野生动物增殖放流工作;组织开展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

县市场监管局:加强市场和网络交易平台执法监管,防止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非法流入市场、餐馆、酒店。

市生态环境局大宁分局:负责野生鸟类集群的越冬地、繁殖地和迁徙停歇地涉及的生态红线的监管工作。

县交通局:严把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运输、携带等关口,密切配合做好野生动植物执法监管工作。

县卫体局:加强人畜共患传染病相关疫情信息通报;负责涉及处置工作可能带来的疫病防控等工作。

县教科局:把保护野生动植物纳入中小学生态保护教育,协助开展相关内容的校园活动。对野生动植物保护提供科技支持,提出科研和推广应用的政策建议;对野生动物养殖机构转型转产进行科技指导,拓展野生动物非食用性利用渠道。

工信局:配合相关单位在商品流通和销售环节开展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加快完善猎捕陆生野生动物审批条件和程序,列明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建立科学评估机制。

县邮政公司:在邮政、快递物流等方面开展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活动。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积极提出工作建议或意见、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主动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发挥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联席会议办公室要认真跟踪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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