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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宁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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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为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收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所列情况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大宁县乡村振兴局办公室(地址:大宁县档案大楼6楼,邮编:042300,电话:0357-7680678)。

2023年,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我局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抓手,进一步加强政府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公开制度,积极创新公开方式,努力拓宽公开范围,严把信息公开内容,为增强乡村振兴工作透明度,推进乡村振兴事业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3年,我局按照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围绕全县政务公开总体要求,创新公开方式、完善公开机制、强化公开意识、突出公开重点,加强部门信息公开网建设,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了乡村振兴工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现将我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建立健全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业务部门的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并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办公室主抓,其余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格局。

(二)建立健全制度机制,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局政务信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运行监督,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根据保密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过程中的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杜绝各类失泄密事件发生,确保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三)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积极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凡是运用行政权力办理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我局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按照全面、准确的原则公布有关内容。2023年全年共主动公开信息11条。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梳理依申请公开各办理环节工作,形成收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工作闭环。注重答复质量,强化股室间协调沟通,完善内部审查机制,做到答复内容合法有据。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明确信息处理费征收流程,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与县政府工作要求以及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等等。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将继续立足乡村振兴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大宁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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