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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一)深刻把握政治属性,加强自身建设,为锻造政法铁军提供坚强保障。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学习制度,共组织开展理论学习24次、研讨12次,全体干警集中学习48次。进一步完善内部制度机制,加强风险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举办警示教育大会。持续开展民生实事实践活动,开展党组书记上专题党课活动,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
(二)坚决贯彻县委部署,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全县发展大局贡献法治力量。开展行政执法培训。积极组织县级执法队和乡镇执法队参加省司法厅举办的行政执法大讲堂线上培训12次,组织县级培训4次,着力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邀请行政执法领域专业律师对全县十四个执法单位案卷进行评查指导。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设立行政复议接待室、听证室、调解室、档案室等功能室,配备专业的信息化办公设备,有力提升了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水平;邀请市司法局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一线同志来我县开展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实务培训;进村入企宣传行政复议有关工作内容,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扎实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今年以来,共审核政府办、发改局重大项目合同近60份,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起草修改印发大法治办、大法治发文件10余份;与政府办沟通完成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组织行政执法资格证考试。今年各乡镇、县直单位共50名干部考试合格拿到执法资格证。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坚决响应县委关于乡村振兴的工作部署,选派3名公务员到乐堂村定点服务。
(三)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做好“八五”普法中期评估验收,为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夯实坚实基础。着力主题普法。围绕重点节日和“每月一主题”普法宣传活动要求,共开展10次集中宣传活动,开展法律“七进”活动40余次。加强媒体报道。打造“翠微普法”微信公众号,持续推送图文视频短片等普法宣传内容,开通“大宁普法”微信视频号,发布原创普法视频,点击浏览量达3万余人次。助推精品力作。拍摄制作《民法典小剧场》微视频,目前已播出两集,收到热烈反响与讨论。除此之外,紧跟时事热点进行普法,拍摄出《花园种花》《清明节法律提醒》《校园普法歌》等普法微视频,进一步激发了大宁县法治文艺作品创作积极性。聚焦文化供给。多举措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参加消夏晚会活动、组织“红色文艺轻骑兵”下乡演出,组织文明志愿者进村、入社区等进行普法宣传。创建平安校园。先后开展9次涉及预防欺凌、暴力专题、校园安全等专题教育宣传活动,覆盖中小学校7所。推进法治示范引领。持续抓好我县4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5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和1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动态管理工作,创建了大宁县司法局法治文化墙,进一步推动我县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提质增效。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实利企利民实事,为服务群众权益提升工作水平。践行司法行政为民要求,扎实推进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各项工作。大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活动,助力企业健康发展。2023年先后入企11次,进一步提升了法律服务质效,增强了与企业之间的联系。开展“法律服务村村行 服务群众零距离”惠及广大群众。组织乡镇值班法律服务人员开展法治讲座、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活动覆盖村(社区)数量59个,开展普法讲座数量44次。纵深推进惠民工程。免费法律咨询惠民工程已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1130人次,任务完成率为161.43%,群众满意度达到100%;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案件15件,办结15件,法律援助案件完成率达100%。抓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围绕“推进法律援助,关注弱势群体”主题,共为2名残疾人、4名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共参与认罪认罚35余次,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35余份;共办理民事案件16件、刑事案件50件。着力打造“智慧公共法律服务”,依托移动网络建成智慧公共法律服务掌上服务大厅,举办全县专职律师工作会议引导律师依法诚信规范执业。
(五)围绕“枫桥经验”生根基层,推进社会和谐稳定,提升社会治理成效,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打造坚强堡垒。融合“三支队伍”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融合村级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村(社区)网格员三支队伍,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大起底活动,今年以来,全县排查矛盾纠纷200余次,参与化解各类纠纷28起,选树4名省级“调解能手”。推广“免费法律咨询”提升调解质量。推动律师参与调解工作,让免费法律咨询值班律师充分参与到人民调解工作中,今年以来,值班律师累计参与化解各类纠纷10余起,进一步提高了人民调解工作质量。选树“法律明白人”提升基层治理。我局优先在村干部中选树“法律明白人”,为“法律明白人”量身定制普法课程,实现培训全员覆盖。筑牢社区矫正“防火墙”。截至目前共有在册人员23人(其中一人暂停矫正中)均为缓刑人员。共做审前调查27人次,入矫17人,解矫12人。对矫正对象从接收、管理、教育、公益劳动到帮扶等五个环节的工作都在按部就班,有条不紊,标准有序地开展。织密安置帮教管理“防护网”。 目前,全县共有安置帮教人员166人。其中,监所释放人员130人,解除社区矫正人员36人,重点帮教对象15人。严格落实衔接相关规定,对于刑满释放人员全部落实“一人一档”,对于重点帮教对象全部落实“必接必送”制度。今年共衔接刑满释放人员17名,重点对象3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司法行政队伍专业力量不足。随着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的业务量与日俱增,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人少事多的矛盾依旧突出,人才匮乏尤其是缺少法治建设专业人才的问题依然存在。二是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存在差距。按照下一步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的工作要求,基层司法所在乡镇法治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日益明显,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仍存在较大差距。三是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权威仍需加强。县司法局目前承担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处、行政复议局、社区矫正局等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工作,但日常推进工作、部署任务时,仍存在力度不足、权威不够的问题。面对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时,部门协同不足,工作推进不动的问题仍然存在。
改进措施和努力方向:一是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对照全年工作要点,严格落实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等各项工作任务。重视廉政学习教育,持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二是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结合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细化合法性审核规范,强化政府法律顾问管理。三是切实做好“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确保取得良好实效。四是加大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落实常态化矛盾纠纷定期排查机制,加快与法院、检察院联合矛盾纠纷调解。五是扎实开展社区矫正“质量提升年”活动、预防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专项行动,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六是扎实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以“法援惠民生”专项行动为抓手,提高法律援助指派效率及办案质量。七是严格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组织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班,深化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提升基层法治化水平。八是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能力,完善分类审理机制,对行政复议案件进行类型划分,召开行政复议案件研判分析会,集体探讨案件疑难争议点,给出有建设性的指导意见,确保案件审理高效公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大宁县司法局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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