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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大宁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工作要求,坚持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着力抓好政策解读和回应群众关切,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一是完善工作体系。根据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规范,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及具体责任人,协调和推动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各类申请公开流程。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流程执行,适时、依法公开相应信息,公开信息时采取“一事一审批”制度,确保公开信息的安全性,信息公开工作更趋于正规化和规范化。2022年,我局未受理政务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是强化政务新媒体建设。将“大宁公安”微信公众号作为信息交流的重要阵地,其中“便民服务”“网上办事”“问答平台”等板块成为我局特色。2022年,我局通过“大宁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95余条(包括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63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5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8.214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1 | 1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偏少,工作力量还相对薄弱。二是公开内容有待深化,信息公开占全年文件比例有待提高。三是通过门户网站以及公安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发布的信息较为单一。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深化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通过多种形式扩大信息的公开面,提高民众的知晓率,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主动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益,推进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层层落实责任,定期督查通报,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提升队伍素质。组织管理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组织相关人员参与政务公开相关培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三是规范信息发布。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政府信息界定、保密、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政策咨询等工作。四是加大解读力度。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阵地,在各地、各部门报送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选择与民生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进行解读并及时发布,便于公众了解、理解政策,推动政策落实。五是广泛征集意见。围绕政务服务全过程、信息公开全方位、政民互动全天候,打造集信息公开、服务展示、查阅获取于一体的线下政务公开专区,广泛征求群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公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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