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机构职能

县财政局

2022-03-01
【字体:

县财政局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县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全县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县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办法,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管理全县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全县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县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全县预决算公开。

(四)贯彻执行地方税收实施办法和研究提出税收政策的调整建议。

(五)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执行地方彩票管理制度和有关办法。

(六)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国库业务,开展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负责制定全县人民政府采购目录并监督管理,编制全县政府采购预算。

(七)管理全县地方政府性债务,执行上级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做好债务规模控制、预算管理、统计分析和风险监控等工作。

(八)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综合监督工作。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依据县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县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资产评估管理有关工作。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执行上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十)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办理和监督全县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全县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十二)负责管理外国政府贷(赠)款和全县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工作。参与相关对外谈判工作。

(十三)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拟订全县会计管理工作的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四)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财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机关党组织办公室)。

(二)综合股。组织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

(三)预算股(预算绩效管理股)。

(四)国库股(政府采购管理股)。

(五)经济建设股。

(六)农业股。

(七)资产管理股(行政审批股)。

(八)行政政法股(社会保障股)。

办公地址:大宁县中街3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冬令);下午15:00—18:00)(夏令)(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除外)

负责人姓名:吴虹(局长)

办公电话:0357-7722185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山西省临汾市大宁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2021003345号-1  网站标识码:141030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大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2602000101号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认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