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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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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政务改革、政务服务、政务信息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全县政务服务、政务改革和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开展全县政务改革和管理有关重大和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各级各部门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务改革举措。

(三)负责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审批服务运行评价标准,建立相应考核评价机制。负责优化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流程,梳理编制公布“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规范政务服务行为。

(四)负责组织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县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具体工作。负责推进县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探索推行“大厅之外无审批”“一枚印章管审批”。

(五)负责制定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标准体系,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和机构。

(六)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互联网十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全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承担县级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管理、维护工作。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政务大数据发展应用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县政务信息系统集约建设运维、政府各部门业务协同和政务数据资源融合共享。负责建立完善数据开放平台和标准体系,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利用。承担“政务云”平台建设,建立“政务上云”制度、标准体系。负责统一管理政务数据,统筹规划全县政务服务网络建设,统筹管理县直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和资金,推动实现全县“一平台、一张网、一个库”。

(八)统筹推进全县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十监管”体系建设。负责整合各类监管信息资源,汇集全县各级监管部门监管业务结果数据。负责对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开展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工作的行政效能监察。承办、转办和督办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相关投诉举报,组织开展绩效考核。

(九)承担县人民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职责。

(十)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根据法律法规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规定,负责在县政务服务中心探索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对审批事项进行精简、归并、优化重组,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优化再造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从机制上解决行政审批互为前置等问题,对各类审批事项,由所涉部门审批人员、首席代表审批、签字后,统一加盖“大宁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取代各部门审批专用章,各审批部门对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负责推动“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改革。负责推进“一网通办”“全程网办”等工作。

(十二)与县委编办有关职责分工。县委编办负责组织推进和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统筹协调权责清单管理和执行情况监督。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配合推进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具体承担县级权责清单梳理规范、动态调整等相关管理工作。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政务改革管理股。

(三)政务监督和信息管理股。

办公地址:大宁县昕水镇小冯村轻工业园区西侧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冬令);下午15:00—18:00)(夏令)(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除外)

负责人:杨华(局长)

办公电话:0357-6153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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