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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的通知

202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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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我县2025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壮大乡村人才队伍,根据临汾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的通知》要求,现就遴选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优先选择农民培育经验丰富、培训效果好的培育机构,鼓励优质教育培育机构长期稳定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充分发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高素质农民培育主力军作用,鼓励涉农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等公益性培育机构和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园区等社会性机构承担培育任务并有偿参与实训、观摩、人才使用等培育环节。

 二、申报条件

 1.具备基本条件。推荐的培训机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财务核算,主营业务包括农业类教育培训、农业技术推广等,无不良记录(以经营执照为准)。

 2.热衷培训事业。愿意承担农民教育培训任务,主动接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遵守农民培训各项政策规定。

 3.保障条件良好。有固定的教学办公场所、完备的教学设施、配套的实训条件,满足集中封闭式培训需求,杜绝临时租赁或拼凑场地,确保培训环境稳定。具有承接单期50人培训班的能力。

 4.管理水平较高。具有一支素质优良、技术先进、专业齐备、实践经验丰富且相对稳定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并履行相关师资聘任手续。聘请农业及培育相关系列高级职称占师资总人数不少于50%。管理人员团队不少于5人,能够为培育班次配备专职班主任。

 5.规章制度健全。建立了日常管理制度、培训工作规范、跟踪服务流程等。

 6.带动能力较强。学员通过机构的培训、跟踪服务等,创业兴业能力明显提升,种养效益明显提高,在当地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另外,近三年内存在未按期完成培训任务、不良诚信记录以及资金使用违规问题等负面清单的机构不得申报。

 三、申报资料

 1.培训机构申请报告、临汾市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书。主要包括机构简介、师资情况、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条件、合作基地情况、保障措施、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等;

 2.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培训机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诚信记录等复印件。

四、申报时间

 报名时间截止2025年4月18日

 五、报送地址

 地    址:大宁县府东巷3号(大宁县农业农村局二楼)

 联 系 人:张爱珍

 联系电话:0357--7725787

 邮    箱:dnxnyj@163.com

    附件:临汾市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书.doc

                    大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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