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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民反映垃圾焚烧问题的答复

2025-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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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2025年11月17日

留言标题:反映垃圾焚烧问题

回复时间:2025年11月19日

回复单位:大宁县住建服务中心

回复内容:

贺女士:

    关于您反映的“垃圾焚烧问题”,住建服务中心已组织人员对焚烧产生的残渣、灰烬进行全面清理,规范运转至指定处置地点。同时对垃圾池清运人员和环卫工人开展集中教育,强调垃圾焚烧的违规性和危害性,要求全体人员禁止焚烧垃圾。强化垃圾池日常巡查机制,安排专人每日定点、定时开展全覆盖检查,对违规焚烧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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