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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2023年7月15日
留言标题:反映工作安排问题
回复时间:2023年7月19日
回复单位:大宁县太古镇人民政府
回复内容:
闫先生:
您好,经村委核实,太古镇岭上村党支部书记王蒲已与网民闫先生进行了电话沟通。经沟通,网民闫先生在临汾居住,反映其父母在村居住,想在村公益性岗位任职。经与网民解释,岭上村公益岗位在2023年1月召开了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村民评议选定了今年公益岗位人选,并进行了公示。村委与公益岗位人员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公益岗位协议,协议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到期后,将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重新评议人选。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您的批评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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