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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2023年3月28日
留言标题:咨询医疗救助政策与低保办理情况
回复时间:2023年3月30日
回复单位:县民政局
回复内容:
李先生:
依据临汾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临市民发〔2022〕26号)文件,第二章第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患有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一般指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
按照规定,低保对象的认定需经申请、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乡镇初审、民政部门审核确认等程序执行,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确认同意。
大宁县民政局救助热线:0357-3421460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批评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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