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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宁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大宁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大宁县统计局
大宁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 7 月 29 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23〕3号)、《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临政发〔2023〕6号)和《大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大政发〔2023〕7号)要求,我县进行了大宁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县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乡镇、各部门、各级普查机构密切协作,广大普查人员艰辛努力,普查对象积极配合,全面完成了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试点、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质量检查、审核汇总等各环节工作,取得重要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23年6月9日,我县成立了大宁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统筹协调全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全县各级人民政府均建立普查机构,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推进,确保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坚实有力的组织保障。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责,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强化信息共享,提供多方保障,共同推动普查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县广大基层普查人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对我县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完成普查登记,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别,相应采集其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有关数据。通过这次普查,全面调查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了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了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为有效提高我县国民经济各行业核算数据质量提供了详实的基础数据,客观反映了我县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全方位转型、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等方面的新进展,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大宁实践提供了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撑。
三、科学规范实施
按照“坚持质量标准、坚持统分结合、坚持手段创新、坚持协作共享、坚持依法普查”的基本原则,大宁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经济普查办公室)深入总结以往普查经验,进一步优化方式方法,突出统筹、改革与创新,切实提高普查工作科学性、规范性。在制度规范上,组织专业人员全程深入参加市级综合试点,集中力量开展县级综合试点。在方法运用上,采用先单位清查后普查登记方式,通过对县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查,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在单位清查基础上,对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有关部门对本行业领域的普查对象进行调查。在技术手段上,使用全国统一、集成高效、安全可靠的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平台,使用手持移动终端小程序采集基层普查数据,支持普查对象网络自主填报,推进投入产出调查电子统计台账应用,提高普查人员管理与培训信息化水平。全县各级普查机构积极创新应用智能电话调查、大数据辅助等方式提高普查工作质效。
四、确保数据质量
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严格执行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制定的《普查全面质量管理办法》,严格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压紧压实普查数据质量责任。全县各级普查机构认真执行普查方案,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岗位责任制和问题追溯机制,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多措并举开展培训指导,组织基层普查人员严格按照普查流程、质量标准进行数据采集与审核,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加强对普查数据的质量监测分析,坚持边普查、边审核、边检查,逐级做好数据审核验收,全面开展数据检查。为检验普查工作成效和普查数据质量,县经济普查办公室在全县范围内组织了数据质量检查,市经济普查办公室对我县1个乡镇6个普查小区进行了事后质量抽查,抽查结果显示,我县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大宁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实施方法科学、宣传到位、流程规范、普全普实,全面摸清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真实反映了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110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22.38%,从业人员10668人,增长30.29%;个体经营户120
大宁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大宁县统计局
大宁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 7 月 29 日)
根据大宁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110个,比2018年末增加203个,增长22.38%;产业活动单位1238个,增加163个,增长15.16%;个体经营户1204个,增加81个,增长7.21%(详见表2-1)。
表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 比重(%) | |
一、法人单位 | 1110 | 100.00 |
企业法人 | 748 | 67.39 |
机关、事业法人 | 137 | 12.34 |
社会团体 | 16 | 1.44 |
其他法人 | 209 | 18.83 |
二、产业活动单位 | 1238 | 100.00 |
第二产业 | 297 | 23.99 |
第三产业 | 941 | 76.01 |
三、个体经营户 | 1204 | 100.00 |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03个,占18.2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84个,占16.58%;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74个,占15.68%(详见表2-2)。
表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法人单位 | ||
数量(个) | 比重(%) | |
合 计 | 1110 | 100.00 |
农、林、牧、渔业* | 43 | 3.87 |
采矿业 | 4 | 0.36 |
制造业 | 59 | 5.32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100 | 9.01 |
建筑业 | 126 | 11.35 |
批发和零售业 | 203 | 18.29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36 | 3.24 |
住宿和餐饮业 | 21 | 1.89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8 | 0.72 |
金融业 | 1 | 0.09 |
房地产业 | 20 | 1.8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74 | 15.68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34 | 3.06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14 | 1.26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19 | 1.71 |
教育 | 33 | 2.97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20 | 1.80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11 | 0.99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184 | 16.58 |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0668人,比2018年末增加2480人,增长30.29%,其中女性从业人员4522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2867人,增加736人,增长34.54%;第三产业从业人员7801人,增加1744人,增长28.79%。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3902人,占36.58%;制造业1226人,占11.49%;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948人,占8.89%(详见表2-3)。
表2-3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人) | ||
其中:女性 | ||
合 计 | 10668 | 4522 |
农、林、牧、渔业* | 196 | 45 |
采矿业 | 38 | 3 |
制造业 | 1226 | 641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948 | 244 |
建筑业 | 673 | 107 |
批发和零售业 | 590 | 243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235 | 74 |
住宿和餐饮业 | 142 | 86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38 | 15 |
金融业 | 134 | 52 |
房地产业 | 232 | 126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493 | 163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170 | 60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41 | 12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55 | 17 |
教育 | 876 | 668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594 | 414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85 | 51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3902 | 1501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12724.81万元,比2018年末增加683104.01万元,增长297.49%。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64734.53万元,增加136638.82万元,增长106.67%;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47990.28万元,增加546465.19万元,增长538.26%。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18096.18万元,比2018年末增加141797.04万元,增长185.84%。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97418.44万元,增加30160.65万元,增长44.84%;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20677.74万元,增加111636.39万元,增长1234.73%。
2023年,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516256.12万元,比2018年增加447810.18万元,增长654.25%。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100938.00万元,增加49856.68万元,增长97.60%;第三产业营业收入415318.12万元,增加397953.50万元,增长2291.75%(详见表2-4)。
表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万元) |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万元) |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万元) | |
合 计 | 912724.81 | 218096.18 | 516256.12 |
农、林、牧、渔业* | 14783.93 | 5404.34 | 12392.22 |
采矿业 | 5355.19 | 314.20 | 5463.71 |
制造业 | 159987.06 | 62045.78 | 42908.28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77587.15 | 29264.87 | 33750.88 |
建筑业 | 22323.79 | 6019.71 | 19052.95 |
批发和零售业 | 28285.73 | 6514.47 | 313024.82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69778.28 | 1883.97 | 3347.58 |
住宿和餐饮业 | 2287.69 | 149.55 | 2100.29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536.83 | 77.28 | 317.08 |
金融业 | — | — | — |
房地产业 | 22823.93 | 18257.05 | 24094.07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29495.63 | 63733.79 | 56578.46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10205.74 | 6172.27 | 1541.31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315.40 | 28.65 | 393.54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660.94 | 82.33 | 939.23 |
教育 | 5125.92 | 454.02 | 49.50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30333.20 | 2974.40 | 0.10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1857.30 | 2.00 | 302.10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330981.10 | 14717.50 | — |
注:表中合计数不包含铁路运输业和金融业数据;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数据不包含铁路运输业数据;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
注:
[1]产业活动单位是法人单位的组成部分。仅包含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的法人单位,称为单产业法人单位,该法人单位同时也是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由两个及以上产业活动单位组成的法人单位,称为多产业法人单位。本公报中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单产业法人单位和多产业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大宁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
——第二产业基本情况
大宁县统计局
大宁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 7 月 29 日)
根据大宁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二产业(包括工业和建筑业)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63个,比2018年末增长12.41%;从业人员2212人,比2018年末增长118.79%。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共163个,占比100.00%;其从业人员为2212人,同样占该领域从业人数总数的100.00%。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4个,制造业59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00个,分别占2.45%、36.20%和61.35%。在工业行业大类中,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53.99%、9.82%和4.91%。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38人,制造业1226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948人,分别占1.72%、55.42%和42.86%。在工业行业大类中,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31.56%、26.54%和6.74%(详见表3-1)。
表3-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从业人员 (人) | |
合 计 | 163 | 2212 |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非金属矿采选业 | 4 | 38 |
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 | 4 | 86 |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 5 | 132 |
纺织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 5 | 83 |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 6 | 20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 | 4 | 611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16 | 122 |
金属制品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6 | 117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5 | 20 |
仪器仪表制造业 | 3 | 17 |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 5 | 18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88 | 698 |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8 | 149 |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4 | 101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42929.40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32.86%;负债合计91624.85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64.68%。
2023年,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2122.87万元,比2018年增长300.49%(详见表3-2)。
表3-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 负债合计 (万元) | 营业收入 (万元) | |
合 计 | 242929.40 | 91624.85 | 82122.87 |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5307.19 | 314.10 | 5325.71 |
非金属矿采选业 | 48.00 | 0.10 | 138.00 |
农副食品加工业 | 15.50 | — | 27.89 |
食品制造业 | 73863.06 | 30493.00 | 493.65 |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 10570.58 | 8662.50 | 2239.80 |
纺织业 | 66.80 | — | 66.10 |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 20.00 | 5.00 | 200.00 |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 — | — | 30.00 |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 218.85 | 12.63 | 160.77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2202.00 | 1727.00 | — |
医药制造业 | 1584.50 | 784.40 | 2242.60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57663.00 | 11806.50 | 25078.60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7453.13 | 4010.50 | 8531.20 |
金属制品业 | 31.41 | 0.46 | 98.80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 | 0.18 | 15.10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218.84 | 183.39 | 255.47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1807.30 | 1082.70 | 1077.50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3329.13 | 2916.30 | 1934.90 |
仪器仪表制造业 | 424.30 | 135.10 | 218.08 |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 518.66 | 226.12 | 237.82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38061.85 | 10858.40 | 6340.29 |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35396.00 | 18279.70 | 26662.20 |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4129.30 | 126.77 | 748.39 |
(三)主要能源产品产量
2023年,主要能源产品中的发电量为0.69亿千瓦时,且全部为太阳能发电。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126个,比2018年末增长168.09%;从业人员673人,比2018年末下降40.86%。
在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共126个,占比100.00%;其从业人员为673人,同样占该领域从业人员总数的100.00%。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36.51%,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6.19%,建筑安装业占7.94%,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29.37%。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38.48%,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8.23%,建筑安装业占8.92%,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24.37%(详见表3-3)。
表3-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从业人员 (人) | |
合 计 | 126 | 673 |
房屋建筑业 | 46 | 259 |
土木工程建筑业 | 33 | 190 |
建筑安装业 | 10 | 60 |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 37 | 164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2323.79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6.09%;负债合计6019.71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48.19%。
2023年,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052.95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37.69%(详见表3-4)。
表3-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 负债合计 (万元) | 营业收入 (万元) | |
合 计 | 22323.79 | 6019.71 | 19052.95 |
房屋建筑业 | 12060.16 | 4891.86 | 12415.03 |
土木工程建筑业 | 4268.47 | 447.00 | 3539.41 |
建筑安装业 | 3060.83 | 78.19 | 801.66 |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 2934.33 | 602.66 | 2296.85 |
注: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大宁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大宁县统计局
大宁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 7 月 29 日)
根据大宁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203个,从业人员590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57%和27.16%。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36.95%,零售业占63.05%。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41.69%,零售业占58.31%(详见表4-1)。
表4-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从业人员 (人) | |
合 计 | 203 | 590 |
批发业 | 75 | 246 |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 9 | 35 |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 13 | 64 |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贸易经纪与代理 | 6 | 28 |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 36 | 83 |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 7 | 23 |
其他批发业 | 4 | 13 |
零售业 | 128 | 344 |
综合零售 | 10 | 24 |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 21 | 54 |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 5 | 7 |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 17 | 31 |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 21 | 59 |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 11 | 37 |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 10 | 27 |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 22 | 75 |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 11 | 30 |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7.04%。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6.95%(详见表4-2)。
表4-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从业人员 (人) | |
合 计 | 203 | 590 |
内资企业 | 197 | 572 |
其他统计类别 | 6 | 18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8285.73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97.24%;负债合计6514.47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6.93%。
2023年,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13024.82万元,比2018年增长2897.58%(详见表4-3)。
表4-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 负债合计 (万元) | 营业收入 (万元) | |
合 计 | 28285.73 | 6514.47 | 313024.82 |
批发业 | 10887.44 | 4502.71 | 9009.47 |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 2996.91 | 1857.24 | 2953.09 |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 2608.50 | 113.44 | 1071.21 |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 629.90 | 17.30 | 291.60 |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 176.20 | 10.00 | 120.02 |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 2910.56 | 1597.73 | 3569.98 |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 1345.17 | 507.00 | 514.37 |
贸易经纪与代理 | 73.00 | 200.00 | 305.67 |
其他批发业 | 147.20 | 200.00 | 183.53 |
零售业 | 17398.29 | 2011.76 | 304015.35 |
综合零售 | 1964.85 | 218.52 | 292000.33 |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 1106.72 | 468.23 | 2435.96 |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 165.24 | 10.98 | 121.19 |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 1115.92 | 1.60 | 1611.51 |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 1130.29 | 10.91 | 673.52 |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 1848.71 | 695.58 | 3580.17 |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 6968.05 | 137.07 | 1927.66 |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 1336.06 | 81.32 | 1053.03 |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 1762.45 | 387.55 | 611.98 |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34个,从业人员158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54.55%和107.89%(详见表4-4)。
表4-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从业人员 (人) | |
合 计 | 34 | 158 |
道路运输业 | 26 | 111 |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邮政 | 8 | 47 |
注:本表不包括铁路运输业法人单位数据 |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共34个,占比100.00%;其从业人员为158人,同样占该领域从业人员总数的100.0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534.08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321.32%;负债合计1552.47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277.74%。
2023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347.58万元,比2018年增长93.40%(详见表4-5)。
表4-5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 负债合计 (万元) | 营业收入 (万元) | |
合 计 | 13534.08 | 1552.47 | 3347.58 |
道路运输业 | 11260.46 | 945.27 | 2573.52 |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 2267.62 | 607.20 | 767.46 |
邮政业 | 6.00 | 0.00 | 6.60 |
注:本表不包括铁路运输业法人单位数据 |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21个,从业人员142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6.67%和25.66%。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52.38%,餐饮业占47.62%。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54.23%,餐饮业占45.77%(详见表4-6)。
表4-6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从业人员 (人) | |
合 计 | 21 | 142 |
住宿业 | 11 | 77 |
一般旅馆 | 11 | 77 |
餐饮业 | 10 | 65 |
正餐服务 | 10 | 65 |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共21个,占比100.00%;其从业人员为142人,同样占该领域从业人员总数的100.0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287.69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71.63%;负债合计149.55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239.50%。
2023年,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100.29万元,比2018年增长190.32%(详见表4-7)。
表4-7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 负债合计 (万元) | 营业收入 (万元) | |
合 计 | 2287.69 | 149.55 | 2100.29 |
住宿业 | 661.29 | 90.65 | 1479.05 |
一般旅馆 | 661.29 | 90.65 | 1479.05 |
餐饮业 | 1626.40 | 58.90 | 351.24 |
正餐服务 | 1626.40 | 58.90 | 351.24 |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8个,从业人员38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60.00%和137.50%(详见表4-8)。
表4-8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
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从业人员 (人) | |
合 计 | 8 | 38 |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 3 | 28 |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5 | 10 |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共8个,占比100.00%;其从业人员为38人,同样占该领域从业人数总数的100.0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36.83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23.90%;负债合计77.28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6800.00%。
2023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17.08万元,比2018年增长361.41%(详见表4-9)。
表4-9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
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 负债合计 (万元) | 营业收入 (万元) | |
合 计 | 536.83 | 77.28 | 317.08 |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 129.37 | 21.80 | 78.60 |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 260.63 | 0.18 | 21.2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46.83 | 55.30 | 217.28 |
五、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20个,比2018年末增长66.67%。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3个,物业管理企业14个,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50.00%和40.00%。
2023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32人,比2018年末增长116.82%。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42人,比2018年末增长320.00%;物业管理企业180人,比2018年末增长89.47%(详见表4-10)。
表4-10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从业人员 (人) | |
合 计 | 20 | 232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3 | 42 |
物业管理 | 14 | 180 |
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 | 3 | 10 |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共20个,占比100.00%;其从业人员为232人,同样占该领域从业人数总数的100.0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2823.93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403.33%。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9759.70万元,物业管理企业660.03万元,房地产租赁经营企业2402.40万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217.31%、36.14%和559.09%。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8257.05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3042.57%。
2023年,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4094.07万元,比2018年增长1778.67%(详见表4-11)。
表4-1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 负债合计 (万元) | 营业收入 (万元) | |
合 计 | 22823.93 | 18257.05 | 24094.07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19759.70 | 18138.40 | 22998.00 |
物业管理 | 660.03 | 106.30 | 995.34 |
房地产中介服务 | 1.80 | 0.00 | 3.00 |
房地产租赁经营 | 2402.40 | 12.35 | 97.73 |
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70个,从业人员392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33.33%和164.86%。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25.88%,商务服务业占74.12%。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40.05%,商务服务业占59.95%(详见表4-12)。
表4-1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从业人员 (人) | |
合 计 | 170 | 392 |
租赁业 | 44 | 157 |
商务服务业 | 126 | 235 |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共170个,占100.00%;其从业人员为392人,同样占该领域从业人数总数的100.0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5469.13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750.92%。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649.81万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4819.32万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380.31%和1794.9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63349.29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78497.13%。
2023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6578.46万元,比2018年增长3751.65%(详见表4-13)。
表4-1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 负债合计 (万元) | 营业收入 (万元) | |
合 计 | 125469.13 | 63349.29 | 56578.46 |
租赁业 | 10649.81 | 2483.75 | 5789.41 |
商务服务业 | 114819.32 | 60865.54 | 50789.05 |
注: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大宁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五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二
大宁县统计局
大宁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 7 月 29日)
根据大宁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三产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34个,从业人员170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7.24%和165.63%。其中,企业法人单位30个,从业人员88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14.29%和225.93%(详见表5-1)。
表5-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从业人员 (人) | |
合 计 | 30 | 88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16 | 42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14 | 46 |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共30个,占比100.00%,其从业人员为88人,同样占该领域从业人数总数的100.0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476.04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807.22%;负债合计6172.17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268255.22%。
2023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41.30万元,比2018年增长443.02%(详见表5-2)。
表5-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 负债合计 (万元) | 营业收入 (万元) | |
合 计 | 9476.04 | 6172.17 | 1541.30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8171.56 | 6113.77 | 664.78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1304.48 | 58.40 | 876.52 |
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14个,从业人员41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22.22%和74.6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15.40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89.03%;负债合计28.65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674.32%。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93.54万元,比2018年增长42.30%。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8个,与2018年持平;从业人员51人,比2018年末增长27.50%(详见表5-3)。
表5-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
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从业人员 (人) | |
合 计 | 18 | 51 |
居民服务业 | 8 | 20 |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其他服务业 | 10 | 31 |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共18个,占比100.00%;其从业人员为51人,同样占该领域从业人数总数的100.0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58.94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8.31%;负债合计82.13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689.71%。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39.23万元,比2018年增长264.06%(详见表5-4)。
表5-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
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 负债合计 (万元) | 营业收入 (万元) | |
合 计 | 658.94 | 82.13 | 939.23 |
居民服务业 | 183.98 | 81.00 | 294.93 |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 445.96 | 1.13 | 591.30 |
其他服务业 | 29.00 | 0.00 | 53.00 |
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教育法人单位33个,从业人员876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13%和下降3.42%。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6个,从业人员859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7.14%和3.5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9.12万元;负债合计0.024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9.50万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总计5096.80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02%。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4087.80万元,比2018年增长56.26%。
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20个,从业人员594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13.04%和增长84.47%。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9个,与2018年持平;从业人员593人,增长122.1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80万元;负债合计数额为零;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10万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30332.40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296.41%。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0189.20万元,比2018年增长9.83%。
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11个,从业人员85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31.25%和增长183.33%。其中,企业法人单位7个,从业人员55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46.15%和增长83.3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37.60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1.29%;负债合计数额为零;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02.10万元,比2018年增长93.42%。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419.70万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10.80万元。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23年末,全县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184个,比2018年末下降25.51%;从业人员3902人,增长17.60%。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25920.00万元,比2018年增长66.76%。
注: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注释:
[1]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大宁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六号)
——部分新兴产业发展情况
大宁县统计局
大宁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 7 月 29 日)
根据大宁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中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文化及相关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
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3年末,全县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3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37.50%。其中,新材料产业2个 ,占66.67%;新能源产业1 个,占33.33%。
二、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2023年末,全县共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35个,从业人员214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472.40万元。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数字产品制造业3个,占8.57%;数字产品服务业10个,占28.57%;数字技术应用业8个,占22.86%;数字要素驱动业14个,占40.00%。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数字产品制造业108人,占50.47%;数字产品服务业21人,占9.81%;数字技术应用业38人,占17.76%;数字要素驱动业47人,占21.96%。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中,数字产品制造业3012.40万元,占67.36%;数字产品服务业375.90万元,占8.41%;数字技术应用业317.10万元,占7.09%;数字要素驱动业766.90万元,占17.15%。
三、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23年,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2个,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5.00%。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6人年。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 110.10万元,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0.17%。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4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3件。
四、文化及相关产业
2023年末,全县共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68个,从业人员269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49%和43.09%;资产总计9606.40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550.80%。
2023年末,全县共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59个,从业人员189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7.27%和22.73%;资产总计5372.90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276.69%;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116.80万元,比2018年增长216.36%。
2023年末,全县共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9个,从业人员80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25.00%和增长135.29%;资产总计4233.50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8403.98%;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876.80万元,比2018年增长872.47%。
注: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部分企业从事多个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生产活动,故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9大领域企业法人单位数量之和大于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量。
注释:
[1]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绿色环保产业、航空航天产业、海洋装备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领域。
[2]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3]数字经济:按照《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数字经济产业范围包括01数字产品制造业、02数字产品服务业、03数字技术应用业、04数字要素驱动业、05数字化效率提升业等5个大类。其中,01-04大类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是指为产业数字化发展提供数字技术、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和解决方案,以及完全依赖于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的各类经济活动。
[4]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3种类型。
[5]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6]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大宁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七号)
——分乡镇单位和从业人员情况
大宁县统计局
大宁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 7 月 29 日)
根据大宁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分乡镇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及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乡镇是:昕水镇795个,占71.62%;曲峨镇104个,占9.37%;太古镇、三多乡分别84个,各占7.57%。
按乡镇分组的单位情况详见表7-1。
表7-1 按乡镇分组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 | ||||
法人单位 | 产业活动单位 | |||
数量(个) | 比重(%) | 数量(个) | 比重(%) | |
合 计 | 1110 | 100.00 | 1238 | 100.00 |
昕水镇 | 795 | 71.62 | 894 | 72.21 |
曲峨镇 | 104 | 9.37 | 110 | 8.89 |
太古镇 | 84 | 7.57 | 95 | 7.67 |
三多乡 | 84 | 7.57 | 91 | 7.35 |
太德乡 | 43 | 3.87 | 48 | 3.88 |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乡镇是:昕水镇7937人,占74.40%;曲峨镇1322人,占12.39%;太古镇674人,占6.32%。
按乡镇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情况详见表7-2。
表7-2 按乡镇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人) | ||
其中:女性(人) | ||
合 计 | 10668 | 4522 |
昕水镇 | 7937 | 3608 |
曲峨镇 | 1322 | 553 |
太古镇 | 674 | 179 |
三多乡 | 527 | 127 |
太德乡 | 208 | 55 |
注释:
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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